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同意一直的赠与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与无效,离婚一方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了
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一种方式办理即可,两种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需要重复办理。所以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也能证明夫妻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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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位于洞庭之滨,湖南省东北部,岳阳市中心城区,是岳阳的政治、文化中心。临长江、纳四水、汇三湘,京广复线、107国道贯穿南北。2012年,岳阳楼区辖2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15个村、96个社区,总面积171平方公里,总人口82万。2015年,岳阳楼区乡镇区划调整后,辖2乡1镇17街道。2013年,岳阳楼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8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3100元、10092元。闻名全国的岳阳楼景区在岳阳楼区境内。岳阳城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距今6000多年前,洞庭湖两岸便有新石器时代的村落。夏、商时,境内所属区域属荆州之域,为三苗之地,古越族在此繁衍、生息。商周时,城陵矶即筑有“大彭城”。春秋时,属楚国。楚灭汉水流域的麋子国后,公元前505年,楚昭王谴王孙由于在梅子市筑东麋城,迁其遗民于此。后又在岳阳楼一带筑城,驻军监视,称西麋城,为岳阳建城之始。(东)汉献帝建安15年(公元210年),孙权派鲁肃镇守巴丘邸阁,筑巴丘城,岳阳正式建城。(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建巴陵县,属巴陵郡管辖,城区始称巴陵城。隋文帝开皇9年(589年),废郡为州,巴陵郡改为巴州。11年(591年),改巴州为岳州,仍设巴陵县,巴陵城改称岳州城。元顺帝至正24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攻占岳州,定名为岳州路。明太祖洪武2年(1369年),改岳州路为岳州府。